35
2019-01-07 12:43:31
看你表達這麼仇視、唾棄這公司,這公司花錢請你走路,不懂你為何不開心?
這種嘴砲文網路皆是,都變成勞雇仇恨的攻擊平台
都無須求證,還有免責權
請問何來免責?自爽而已
看多了真的很感傷
中華民國職場的倫理與素質就是這樣被誤導
34
2019-01-06 23:47:12
還沒細看內容
但在網頁的編輯限制下
你排版的超好
33
2019-01-06 23:38:59
毀謗罪構成要件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: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。判決確立,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都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.如果誹謗是用散布文字或圖畫的話,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.所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期是3年,二年以下追訴期是5年.
31
2018-12-28 08:46:06
不是因為漂亮才喜歡,而是因為喜歡才漂亮。
30
2018-10-19 18:28:28
如果漂亮的臉蛋是份推薦書的話,那么聖潔的心靈就是份信用卡。——李頓
29
2018-10-19 14:55:10
每天都冒出很多念頭,那些不死的才叫做夢想。
28
2018-10-19 11:36:02
沒有醜女人,只有懶女人。
26
2018-04-17 09:21:42
這些不是資方,也不是勞方的人,不知在高亢什麼?罵的這麼激動!只是製造社會勞雇仇恨!
25
2018-04-16 17:33:07
快去告,不要打嘴砲,公司爛就算了,還整天告告告,誰受得了,南部爛公司特多,難怪都跑去北部
24
2018-04-15 23:28:46
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:
意圖散布於眾,
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
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
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因此,毀謗罪之成立,在於「散佈於眾」之意圖,而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,亦即欲將損人名譽之事實,
傳播使大眾知悉。所謂「散佈於眾」意圖,係指向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散佈之意圖,
包括向新聞媒體或某些人公布。
刑事責任:
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民事責任:
損害賠償、回復名譽措施(如登報道歉)及精神撫慰金。
在網路上誹謗他人
在網路上之BBS討論區或文章留言板
以文字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當然也有構成誹謗罪之可能,實務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九十年判決認為「資訊網雖須經註冊才能進入,但該網站要屬對申請註冊之特定多數人開放使用,被告在該網站之張貼辱罵告訴人之文字,進入該信區之特定多數人均可瀏覽觀看而知悉其內容,故仍屬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形,誹謗罪公然為成立要件。其罪責之成立」。
言論自由保障並沒有因為“匿名”就享有言論免責權。
網路裡代號暱稱或者是ID
都視為代表行為人本身,均在法律限制之下。
而公然侮辱、誹謗罪為告訴乃論,至於追不追究,在於被害人本身提不提告,但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
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加重其刑,
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「公然侮辱罪」,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,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,就算成立。
若是行為人無端罵人,不論以言語或文字都構成此罪。
因此,網路上的轉寄、轉貼、留言、回應…等都涉及「意圖散佈於眾」,可以成立毀謗罪,
而在網路上流傳者,幾乎都是以文字或圖畫方式流傳,均為加重毀謗罪。
23
2017-09-28 10:02:47
可以偷偷在老闆旁邊學到文化資產保存的技術再出國領Global Pay,那樣薪水可能就有20級跳了。
22
2017-09-27 23:19:38
你的目的就是要在網路上模糊焦點,誤導大家以為這是間爛公司,叫大家不要來應徵這個公司
因為你失去了一個你夢寐的工作,心有不甘,你也不爽人家有機會去這家公司
人家公司經營好好的,就是請到你這種人就"違法"了,哈哈哈哈!
被判決"違反勞基法-未記錄員工出勤紀錄至分鐘,是你故意不簽到,再反告公司查沒你7天的簽到記錄,公司當然被你搞到"違法"呀! 你不敢實說你是怎麼搞公司的,我們替你講呀!
還在這裡演,都毀謗人家公司這麼久
勸你找個正當工作,職場重新開始,不要花時間在這裡,只是更暴露自己的不堪
你也達到傷害公司的目的就收手吧
老闆叫我跟你說,好好重新開始,忘了被他資遣的憤怒與痛,要走出來,祝福你
21
2017-09-27 22:29:04
奇怪耶,這公司如果沒有違法,怎麼會叫人跳出來說明受害經驗,還要具名認領是自己爆料的。
:3
20
2017-09-27 19:35:14
是事實,就把自己的名字及在這公司工作的時間亮出來
敢說,就要連人家要告你,你也要敢承擔,
不要躲在匿名下搞這種低下手段
就是太low人家才不敢留你
你是找不到比這間更爽的公司嗎?
也是,連你罵老闆的時間,打混聊天的時間,老闆都照付付薪水給你
連造成公司違約賠錢,也是老闆承擔,這種公司上哪找,這公司真的是很爽!
都被資遣資1年了,還再繼續搞人家謊話故事連篇,你是不是有問題
還是你真的希望警察上門找你,讓中華民國司法來教育你。
19
2017-09-24 14:56:31
贊同加1
無能者只剩是非,有本事的人不會被淘汰,也不會花時間在這裡
18
2017-09-24 13:03:10
有看到這公司在招人,逛到這裡,這公司可受注目的了
看留言的人不是在生氣被資遣就是在抱怨沒被留任,如公司這麼恐怖,公司送錢請你走路,不是應該高興嗎?越看越矛盾。其實我做過的每個公司都有試用期,來來來!先不要激動,我來解釋清楚。
現行《勞基法》確實沒有「試用期」這個名詞,但不代表試用期就是違法的。
所謂「試用期違法」正確解釋是指雇主藉試用期之故,將勞工的薪資、降低於《勞基法》最低薪資以下。
網路留言斷章取義,會造成更多的誤導。只能參考就好。
17
2017-09-24 10:02:46
這種匿名網站
我們也不認識寫的人,也不知道寫的人的品行、能力,是好是壞。也不知道什麼原因你被資遣、被開除或為什麼人家公司不留你。
但是從人資研究的角度,這種不追求進步、計較承擔任務,表裏不一的員工,確實是阻礙企業發展的阻力,甚至是潛伏性危機。
這種留言都不談正事,不體檢勞雇體質,留言遣辭用語都是諷刺、攻擊,這類型員工導向,不論被資遣或是開除,都是遲早的結果。只差在公司在什麼時間設定停損點。
網路上匿名,大做個人情緒的發言,甚至一味攻擊對方,都是別人對不起他。這種職場特質員工大多頻換工作,無所歸屬。
沒有能力只剩是非,的勞雇關係,對勞雇雙方而言,是職場最大的磨耗與危機。
16
2017-09-23 16:14:56
這種匿名的網頁,這種不須負責任的發言能信嗎?
你說你是這公司的老員工,你敢留下真實姓名嗎?
一看瀏覽率3000多,一看就知是被惡意操作!
這留言看來是個被資遣的人.如果人是這麼的優秀,真不懂留言者為何被資遣?資遣是老闆要花錢拜託人走路。
15號發言怪怪的,你是指公司不留你嗎?那公司為甚麼不留你?你 就是擺明叫人別去那上班,說詞矛盾,這種意圖太明顯。但這公司的瀏覽慮不輸鴻海耶!公司有出名到全台灣有3千多人對這公司有興趣想去那上班?我才不相信!
八成不是被開除或資遣員工搞,就是被同行搞。
15
2017-09-16 22:26:07
雖然離開這裡已經好幾年了,偶然間看見這篇內文後還真的相當贊同
當年工作業務細節也分不清楚
原本已經有既定的工作量,還得加上別種職務的臨時工作量
但最重要的是上班要聽到一堆情緒性發言才最讓人煩躁
像是警告員工離職後該怎麼做,這我也聽過
講離職員工怎樣我也聽過
你打的語氣相當像"那一位"的口氣,看到有點頭皮發麻
只能說這類文史工作很多人想做,但地雷太多
大家懷抱著夢想走進來卻被踐踏夢想
那些要踩雷的人就去吧
這間公司真的很常在招人
有案子就在招的樣子
但應該想想看,案子做完之後,那些人去了哪
怎麼老闆不留人下來在這間公司做呢
為什麼做上一批案子的人到下一個案子還要重新招聘呢
難不成每一期聘的員工全部都是爛貨不能留嗎
仔細想清楚這份工作的發展性與持續性吧
還有試用期是"絕對違法"的
公司規定事項是無法凌駕於勞基法的
千萬不要被唬
14
2017-07-19 13:03:53
這公司就是最近在勞工局很紅,也很帶"賽"的公司
有同事惡意上班不簽到,加班費老闆只好讓同事自己開價,同事算多少老闆就給多少
要嘛就是有同事不好好工作,爛等公司資遣,領資遣費、領失業補助........
最後老闆只好資遣他們 ,被資遣的同事就去勞工局反告公司沒有員工簽到紀錄,公司 變成違反勞基法要受罰
你說綏不綏! 請錯人就是帶賽嘛!
這種可憐、悲哀的公司,連來公司開會的勞工律師都感嘆搖頭!
公司還被當宣導案例耶!諷刺吧!
我們是公司員工,實在看不去,也連累到我們
我們不想再為這種離職員工跑勞工局又寫說明報告,為公司作證解冤,很累耶!
真不知這種浪費國家資源又致人神共憤的人,你又爽到了什麼?
念在舊識,建議你們應該好好去找份正當職業
不要老是挾怨報復在這種網頁,裝神弄鬼,捏造情節,自灌洗版,自導自演
還有你們把老闆捏造毀謗的太誇張了吧!你未來的老闆如知道你們會這樣搞人,人家嚇都嚇死了
被資遣都快一年了! 還要這樣搞, 你們也太糾葛、太不厚道了。
這公司就是搞文化,工作環境是很特別與自由,心術不正之人千萬別來,
好不容易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,我們只想好好工作,公司有前途,我們有加薪,安穩生活
非誠勿擾!
您如果擔心這公司,用先入為主的懷疑觀望,就別投履歷
因為往後不論有什麼風吹草動,您對公司都會產生不信任,事事、句句都有被害妄想的可能
我們老鳥要一直跟你解釋也煩!
還有程度差、只想打混的也別來,我們要幫同事擦屁股,更累!
13
2017-07-17 06:24:30
各位大大
請問目前這間公司狀況如何?是否有改善哈哈
有人想投這間公司
不知道該不該進行
12
2017-05-06 01:36:56
看來員工那麼廉價;又那麼賣力:能力又那麼好: 工作又那麼盡責:人品素質又那麼優
請問: 為甚老闆會寧願”掏錢” (資遣)拜託這樣的人走路!
網路無遠弗屆,信者恆信,不信者恆不信
唉,不是失去了,就要搞三搞四毀掉他,傷人辱己。只是不斷曝露自己的職業道德與品德堪憂!
網路瞎灌惡意中傷、捏造與毀謗,不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!
11
2017-03-02 00:13:54
應該來認親的XD
之前有"被"離職員工動了動手指去申請勞檢
公文下來了:審認該公司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
或許有些前輩離職太久了無法請勞動局登門
但希望大家多多評論,以免更多人受害
10
2017-02-28 11:22:37
業主更可憐,明明給的是專業的執行預算,但卻只是請工讀生或者拗員工來作,直到快開天窗作不出來,才上網轉包出去,就算是套公版作出來的設計和一堆翻譯的錯誤等品質低落也無所謂,總之就是不能讓業主切出去讓別家作。曾在這家公司工作,真的覺得非常的丟臉
9
2017-02-23 22:10:52
三年前也待過設計師 薪水更低的22k
只是當初好像沒那麼扯 看來她也進步很多呵呵
假日真的一直臨時加班還不給請假真的很賭爛
還會要求你設計的醜一點 因為政府喜歡
當初在那邊唯一的好處就是在這種環境同事都蠻團結的
可惡想認親
8
2017-01-24 02:14:25
.....
7
2017-01-13 13:54:41
呵呵 問有沒有男朋友
一定是
要外派你怕你被阻止
6
2017-01-13 13:49:56
真的是很LOW的公司
5
2016-12-15 00:58:31
這類專包公家機關的行銷廣告類標案公司,多數工作時間與待遇很多極具爭議,除成本考量跟時間壓力外,為省成本往往人力變成變相的多工者可能連粗工都要做,這性質的確也造就許多業主變成妖類思考~剝削惡評不斷
4
2016-12-12 21:42:09
辛苦你了,我也曾遭受過這間公司的苦(拍拍~)
當初也常為了趕東西到凌晨五點,八點又馬上去上班,
每天熬夜也是常有的事,
你明明應徵A業務,但你卻還需要會做B、C、D、E,
用自己的時間加班出來的東西,
也常被誣辱性的批評,
最終受不了自我辭職。
3
2016-12-09 08:42:05
看到這公司開了很多職缺...幸好有查一下
謝謝你出來說!! 太可怕了這間公司!!
1
2016-10-31 14:03:33
發現南部有些公司動不動就要你面試時填資料or做心理測驗
問了和面試、專業無意義的身家問題超扯(幸好可以用個資說辭擋一下)
然後你會軟體就算不是應徵設計也會叫你幫忙用
根本給一人的薪水做兩個人的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