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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0-04 11:48:51
離職的發動是在勞方,勞方有義務依勞基法15條及16條1項預告,但不等於離職這件事需要經過公司批准。
原則上是看雙方的『約定離職日』是哪天,而該日期雙方若無異議,約定好的離職日就會是您離職單上的勞動契約終止日期(離職當天),您的離職證明(或服務證明)上的任職迄日就是離職日當天。
在離職日之前若無請假或其他休假,所有工作日當然都需要出勤,資方不可逕自短發薪資,不然違反勞基法22條2項查證屬實反而被罰2萬,划不來。
勞動部
https://announcement.mol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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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5-24 01:35:55
勞基法只有 時薪制 (最低158元/小時) 及月薪制(23800元/30天/月)
沒有什麼日薪制的
月薪制 , 在離職前的例假日及休息日都是不能扣薪資的
時薪制 , 就是做多少小時 算多少錢
勞保 是按日算 , 做25天 就是薪資級距 譬如第二級24000 勞保繳 528元 / 1個月30天 * 實作25天 = 繳440元
健保 是按月算 , 若到該月底30號或31號 都沒銜接到其他工作 , 就是自己要繳該月所有的健保費 ; 若月底仍有在公司上班 , 則該月全部就是公司繳 , 不過有些公司的離職日 只要你去辦離職手續 會不算工作日 , 所以要在人事問清楚 , 因為自己繳 自付比例是60% 有掛公司行號繳責自付30% , 還是有差的
離職未預告 , 是不得預先扣薪 , 不過有造成公司營業上損失的事實時 , 公司可以在當事人離職後仍可透過法律途徑向離職者進行求償